问题 | 遗嘱可撤销或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是可以撤销或变更的,下面为您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一、撤销或变更的方式 1.明示方式: 遗嘱人若想要撤销或变更原来的遗嘱,可以采用明示的方法。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清晰、明确的意思表示,重新订立一份新的遗嘱。 在这份新遗嘱中,清楚地表明撤销之前遗嘱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 例如,之前的遗嘱中规定将自己的一部分存款留给某个子女,后来遗嘱人重新立遗嘱,明确写明撤销之前关于该部分存款的分配条款,重新进行了分配安排。 2.推定方式: 当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内容相互抵触时,法律会视为对原遗嘱相关内容的撤销或变更。 比如,遗嘱人在遗嘱里写明将某套房产留给甲,可之后却将该房产出售给了他人。 这种出售房产的行为,就可以合理地推定遗嘱人撤销了遗嘱中关于该房产处分的相关内容。 二、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人拥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在立遗嘱之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另外,若立有数份遗嘱,且这些遗嘱的内容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况,那么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样的规定,充分保障了遗嘱人根据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对遗嘱进行调整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遗嘱将部分存款留给小李,后又立新遗嘱,明确撤销之前关于该部分存款分配条款并重新安排。小胡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丽,之后却将房产出售给小静。争议点在于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对原遗嘱的撤销或变更。 案情分析: 1、小朱通过明示方式重新立遗嘱撤销之前遗嘱相关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新遗嘱中对存款的重新分配应被认可,体现了遗嘱人对自身财产处分意愿的改变。 2、小胡出售房产的行为与遗嘱内容抵触,按照推定方式,可视为对遗嘱中房产处分内容的撤销,这保障了遗嘱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遗嘱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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