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没有公证有效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即便没有经过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效力的判定依据 遗嘱的有效性并非由是否公证来决定。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遗嘱有着多种不同的形式。 具体而言,包含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只要遗嘱在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方面都能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那它就是有效的。 二、不同遗嘱的形式要求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着各自特定的形式要件。 以自书遗嘱为例,它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全部内容,然后在遗嘱结尾处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再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代书完毕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三、公证遗嘱的独特之处 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经过公证的遗嘱,由于有公证机构的专业审查和证明,其证明力相对其他形式的遗嘱会更强一些。 然而,即使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只要它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那么这份遗嘱同样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书了一份遗嘱,未进行公证,指定其财产由小李继承。小胡认为未经公证的遗嘱无效,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小朱财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所立自书遗嘱虽未公证,但根据法律,遗嘱效力不由公证决定。只要形式和实质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小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达,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该遗嘱在实质要件上有效。 2、从形式要件看,自书遗嘱由小朱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结尾有其签名并注明具体年、月、日,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所以,即使未公证,小朱的遗嘱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应按遗嘱由小李继承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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