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公证的办理,一般需遵循以下清晰明确的步骤:
一、准备材料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前,需精心准备一系列材料。 首先是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其次,遗嘱原件必不可少,它是整个公证的核心依据。 再者,要准备好遗嘱所涉及财产的产权证明,像常见的房产证,能明确房产的归属;存款凭证则可证实存款相关信息等。 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材料,用以辅助证明相关关系。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常为遗嘱继承人,需向特定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具体来说,是向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 这样公证处才能依据这些材料展开后续工作。 三、公证处审查 公证处收到申请和材料后,会严谨细致地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一方面会核查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看其在立遗嘱时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另一方面会仔细检查遗嘱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等。 四、出具公证书 若经过全面审查,各项条件均合格,公证处会按照规定,在相应的时间内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处或许在具体要求上存在差异。 因此,在办理前最好先向当地公证处咨询确认,以便顺利完成遗嘱继承公证的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指定小李为继承人。小李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明、遗嘱原件、财产产权证明等材料后,向小朱住所地公证处申请遗嘱继承公证。公证处审查时,对遗嘱内容的部分条款真实性存疑,引发是否出具公证书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材料准备,小李提交的身份证明、遗嘱原件及财产产权证明等是公证的基础,材料齐全有助于公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缺漏则可能影响进程。 2、公证处审查环节,对遗嘱真实性存疑是合理谨慎的做法。若无法确认遗嘱真实合法,就不能随意出具公证书,需进一步调查核实,以确保公证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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