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了还可以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后是可以更改的,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拥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保障了遗嘱人在不同阶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想法的变化,对遗嘱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更改方式 1.重新公证 遗嘱人若要更改公证遗嘱,可以选择再次办理公证遗嘱。 在这个过程中,遗嘱人需要按照公证程序,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重新明确自己的意愿。 新的公证遗嘱生效后,原公证遗嘱便自动失去效力。 例如,遗嘱人原本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后来改变想法想留给小儿子,就可以通过重新公证的方式实现。 2.另立其他形式遗嘱 遗嘱人还可以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等法定形式立遗嘱来更改原公证遗嘱内容。 不过需要注意,若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但如果新遗嘱不是公证遗嘱,且与原公证遗嘱内容抵触,在实践中可能会引发争议,因为公证遗嘱的证明力通常较高。 案情回顾: 小朱早年立了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小李。后来小朱与小李关系恶化,想把房产留给小儿子小胡,便自书了一份新遗嘱。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自书遗嘱能否更改之前的公证遗嘱。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遗嘱人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小朱有权更改之前的公证遗嘱。 2、小朱虽通过自书遗嘱更改,但公证遗嘱证明力较高。当新遗嘱不是公证遗嘱且与原公证遗嘱抵触时,实践中易引发争议。按规定,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从法律规定看房产应归小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