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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没写遗嘱法律继承人是谁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人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时,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确定继承人,具体规定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范畴较为广泛,具体包括:
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下所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继承权利,不受婚姻状况的影响。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他们也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离世且未留遗嘱,其遗产继承产生争议。小朱有非婚生子女小李,养子女小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丽,以及丧偶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小静。同时,小朱还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主张继承。争议点在于谁有资格继承小朱遗产。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朱遗产。
2、小胡作为养子女,小丽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继承。
3、小静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4、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不能参与此次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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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5: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