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遗嘱可否剥夺正常父母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子女遗嘱对父母继承权的限制情况
子女的遗嘱在某些情形下,是能够对父母的继承权起到限制甚至剥夺作用的。 二、法律依据及相关说明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对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拥有通过遗嘱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 子女一旦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便有权在遗嘱里指定由特定的人员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这里的特定人员可以是除父母之外的其他人,即子女可以选择不把遗产分配给父母。 三、遗嘱有效性的限制条件 不过,这种对遗产的处分并非毫无限制。 一方面,如果子女在立遗嘱的时候,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像处于精神失常状态、智力障碍严重等情况,那么所立遗嘱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另一方面,遗嘱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自书遗嘱要有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否则也可能无效。 四、保障父母基本生活的规定 此外,要是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并且没有生活来源,依据法律要求,在立遗嘱时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此来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子女遗嘱可对父母继承权作出安排,但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要求。 案情回顾: 小朱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因与父母长期存在矛盾,立下遗嘱,指定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朋友小李,而不分配给父母。但小朱父母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他们认为小朱遗嘱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指定除父母外的小李继承遗产,从这方面看其遗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但鉴于小朱父母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按照法律规定,小朱在立遗嘱时应当为父母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该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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