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和最后遗嘱哪个有效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公证和最后遗嘱(包含最后的自书、代书等遗嘱)的效力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判断:
一、从时间先后角度分析 1.若最后遗嘱是在公证遗嘱之后订立,并且该遗嘱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时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例如,一位老人先进行了遗嘱公证,将房产留给大儿子。 但后来老人觉得小儿子照顾自己更尽心尽力,于是又自书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由小儿子继承,且这份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那么这份最后的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 2.若公证遗嘱是最后订立的,那么公证遗嘱有效。 二、从形式要求角度分析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机构会有严格的程序来保障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其他形式的最后遗嘱也有各自的法定形式要求。 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则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只有符合相应法定形式,这些遗嘱才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判断遗嘱公证和最后遗嘱哪个更有效,关键在于订立时间的先后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先办理了遗嘱公证,将自己的存款留给女儿小丽。后来小朱生病期间,觉得儿子小胡照顾周到,便自书一份遗嘱,写明存款归小胡。小朱去世后,小丽和小胡就存款继承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公证遗嘱与后立自书遗嘱的效力问题。 案情分析: 1、从时间先后看,小朱的自书遗嘱在公证遗嘱之后订立,且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应以最后的自书遗嘱为准,即存款应归小胡。 2、从形式要求看,公证遗嘱经公证机构严格程序办理,自书遗嘱由小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符合法定形式要求,所以小胡依据有效的自书遗嘱可获得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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