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协议与遗嘱哪个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财产协议与遗嘱在不同情境下都有可能产生法律效力,它们的效力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仔细分析:
一、生效时间与范围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相关事宜达成的约定。 它在双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合意,并完成签字这一程序后便开始生效。 其主要作用在于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具体归属问题,这份协议对夫妻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内容来处理相关财产事务。 遗嘱则是立遗嘱人对自己名下财产在其去世后如何进行处分的一种意思表示。 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这一特定时刻,遗嘱才会正式生效,开始发挥其对财产分配的作用。 二、效力冲突判断 当婚内财产协议已经对某些特定财产作出了明确且合法的约定时,那么针对这部分财产,就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执行。 如果遗嘱中对这部分财产做出了与协议不同的处分安排,那么遗嘱中的相关内容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而对于婚内财产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财产部分,立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合法的处分,这种情况下遗嘱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婚内财产协议与遗嘱并非绝对相互冲突,在判断它们的效力时,需要依据具体的协议和遗嘱内容,以及实际发生的情况来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部分房产归小李所有。后小朱立下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小胡。小朱去世后,小李认为应按婚内财产协议取得房产,小胡则主张依遗嘱获得房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协议中明确归小李的房产,应按协议执行。 2、小朱遗嘱中对已在婚内财产协议中明确归属的房产作出不同处分,该部分遗嘱内容可能被认定无效,所以小胡不能依据此遗嘱获得该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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