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女欠的钱父母有义务偿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儿女所欠的钱款,父母没有法定的义务去偿还。
当子女成年后,他们已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包括承担债务。 父母与子女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各自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其债务也应各自承担,二者的财产和债务是相互分离的。 不过呢,如果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父母为子女的债务作出了担保。 依据担保合同的相关约定,父母就有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担保责任。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倘若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那么在遗产继承的范畴内,父母就需要以其所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为限,对子女生前的债务进行清偿。 总而言之,一般而言,父母不需要为儿女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要是出现了担保或者继承等特殊的情形,那情况就又有所不同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判断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成年后在外借款若干,后无力偿还。债权人找到小朱父母索要欠款,小朱父母拒绝偿还,双方产生争议。小朱父母未曾为其债务担保,也未继承小朱遗产。 案情分析: 1、小朱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父母与子女财产和债务相互分离,在无特殊情形下,父母无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所以小朱父母拒绝偿还合理。 2、本案不存在父母为子女债务作担保及继承子女遗产的情况,因此小朱父母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应向小朱本人追讨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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