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遗产的时效是多少年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遗产的时效问题,具体可分以下两种情况来详细了解:
一、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 在这个阶段,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当继承开始后,遗产尚未进行分割时,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那么在法律上就视为其接受了继承。 比如,在一个大家庭中,长辈去世后留下了房产等遗产,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对遗产进行分割,即使过了很多年,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说放弃,那么他就依然有权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 这种规定是为了充分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一些客观原因导致遗产分割延迟而使继承人的权益受损。 二、继承权受到侵害时 1.一般诉讼时效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3年。 这个时间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例如,当继承人发现其他继承人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了遗产,比如将房产卖给了他人,那么从知道这一情况起的3年内,他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最长诉讼时效 不过,还有一个特殊规定,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即便继承人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但是从继承开始起算过了20年,他就丧失了胜诉权,法律不再保护其相关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长辈去世留下房产,因家庭纠纷遗产一直未分割。多年后,小胡主张分割,小朱却称时间太久不同意。另外,小丽发现小静未经同意擅自售卖遗产房产,3年后才想起维权。这些情况涉及继承遗产时效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在遗产分割前,只要继承人未明确放弃继承,就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小胡有权要求分割遗产,小朱不同意的理由不成立。 2、小丽在知道权利被侵害3年后才想起维权,已超过一般诉讼时效3年的规定,可能丧失胜诉权。 3、若从继承开始超过20年,即便继承人不知情,也无法再提起诉讼,这是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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