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签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满足特定条件时是具备效力的。
具体情况如下: 1.协议有效的一般条件: 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虚假、误导等情况。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将非法所得进行分割,同时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不能以不道德的条件来分割财产。 满足这些条件的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2.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 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若一方反悔,反悔内容不影响协议效力,但人民法院会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未生效,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离婚诉讼中的特殊情况: 若一方在离婚诉讼中以财产分割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存在则可变更或撤销,否则协议依然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婚前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小朱认为协议显失公平,且自己签订时受到胁迫,要求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小李则认为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协议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签订协议时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协议一般有效。 2、若未办理离婚登记,小朱反悔,反悔内容不影响协议效力,但法院会认定协议未生效,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财产。 3、若小朱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审查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可变更或撤销,否则协议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