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夫妻买房房产证只写一个人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杭州,夫妻买房时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是被允许的,具体情况如下:
1.法律依据: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能够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在办理房产证时,就可以只写这一方的名字。 2.约定形式: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未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房产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权益说明:在办理房产登记时,若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那么这一方享有房产的所有权。 不过,另一方对该房产依然有一定权益。 比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未登记名字的一方有可能有权要求分割房产,或者获得相应的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杭州的一对夫妻,买房时房产证只写了小朱一人名字。小李认为自己也有出资,房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小朱觉得按约定房产归自己。双方对该房产的归属及小李是否有权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夫妻可约定财产归属,若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房产归小朱所有且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办理房产证时写小朱一人名字是合法的。 2、若未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房产或获得相应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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