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有些当事人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当手段转移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1.转移存款:当事人会将自己名下的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的账户中,以此来隐匿财产。 或者选择提前支取存款,再另行存到其他地方,让配偶难以察觉存款的去向。 2.转移房产:在未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产进行变卖,或者通过过户的方式,将房产登记到他人名下,使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3.转移车辆:同样是在配偶不知情、未同意的前提下,把车辆过户给其他人。 4.虚报债务:伪造一些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企图让配偶在离婚时承担本不应承担的债务。 5.隐藏财产:把家中的贵重物品偷偷隐藏起来,不让配偶知道具体存放位置。 若离婚时发现对方有此类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转移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 在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若有证据,还可要求其返还并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闹离婚,小朱为多占财产,采取多种不当手段。如将存款转至小胡名下,私自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把车辆过户给小李,虚报债务,还隐藏家中贵重物品。小丽发现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案情分析: 1、小朱转移存款行为,试图隐匿财产,违反法律规定,该转移行为应认定无效。 2、私自变卖房产、过户车辆行为,未经配偶同意,侵害了小丽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此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3、虚报债务属于欺诈行为,不能让小丽承担虚假债务。 4、隐藏财产同样损害小丽权益,相关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 5、小朱因转移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小丽若有证据,可要求其返还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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