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保险的处理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婚前购买的保险 1.保费已全部缴清: 若一方在婚前就购买了保险,并且在结婚前保费已经全部缴纳完毕。 这种情况下,该保险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因为这是其在婚前个人出资完成的保险购置行为,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没有直接关联。 所以,在离婚时,这部分保险不会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 2.婚后继续缴纳保费: 如果婚前购买的保险在婚后还需要继续缴纳保费,那么婚后缴纳保费的这部分以及其对应的收益,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缴纳的保费及其产生的收益也就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离婚时需进行分割。 二、婚后购买的保险 1.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且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通常该保险以及对应的收益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第三人: 若指定受益人为子女等第三人,一般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保险利益归属于受益人。 具体的分割方式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保险的种类、性质、价值等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例如通过折价补偿等方式实现财产分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涉及保险分割问题。小朱婚前买的保险婚前已缴清保费,小李认为应分割;小朱另一婚前保险婚后继续缴费,小朱称保费及收益是个人财产。婚后买的保险,受益人为小朱的,小李要求分割;受益人为子女的,小朱想纳入分割范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缴清保费的保险,属于其个人财产,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置,与婚后生活无直接关联,离婚时不应分割。 2、婚前保险婚后继续缴费部分及对应收益,因婚后收入一般为共同财产,所以这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3、婚后买且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及收益,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 4、受益人为第三人的保险,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保险利益归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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