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贷款谁来还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的贷款偿还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时 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处理方式。 1.协商一致处理:若夫妻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就贷款偿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确定贷款是由其中一方负责偿还,还是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例如,双方可能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等因素,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贷款偿还方案。 2.协商不成的处理: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 此时,尚未归还的贷款就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同时,为了保障另一方的权益,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补偿数额的确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双方此前已经支付的款项等。 二、房屋为一方婚前财产时 若一方在婚前贷款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房屋仍归产权登记一方。 因为房屋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其产权归属在婚前就已确定。 不过,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而剩余的贷款,则由产权登记一方继续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涉及有贷款房屋的贷款偿还争议。该房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贷款偿还协商不成;若为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就补偿及剩余贷款偿还存分歧。 案情分析: 1、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协商不成,法院会判房屋归一方,未还贷款为该方个人债务,获房方要综合房屋价值、已付款等因素补偿另一方。 2、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剩余贷款由其继续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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