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宅基地归孩子所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宅基地通常情况下不归孩子所有,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宅基地的性质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意味着它并非农户的私有财产。 农户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其分配是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来进行的。 也就是说,只有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有可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 就宅基地使用权而言,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申请取得的,那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问题。 但需要明确的是,他们不能直接将宅基地的所有权处分给孩子,原因很简单,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归农村集体所有,不存在所谓的所有权转让情况。 三、特殊情形的处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夫妻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想把宅基地上的房屋赠与孩子。 这种情况下,房屋是可以依法赠与孩子的。 孩子在获得房屋所有权后,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本身是不能单独赠与孩子的。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将宅基地给孩子小静,小李则认为不能这么做,且对宅基地上房屋能否给孩子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从宅基地的性质看,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农户只有使用权。小朱和小李不能将宅基地所有权给小静,因为他们本身无所有权可处分。 2、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范畴,若宅基地使用权是婚后共同申请的,夫妻只能协商使用权归属,不能将所有权给孩子。 3、对于特殊情形,若夫妻协商一致把宅基地上房屋赠与小静,小静获房屋所有权后,基于“地随房走”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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