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期间的财产分割原则与一般离婚时基本一致。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来进行分割。 这就如同两人共同拥有的一份宝藏,需要通过沟通和商量来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会交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具体实际情况,秉持着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重要原则。 子女是家庭的希望,女方在很多情况下也需要特别的关怀和保护,而无过错方更是不应在财产分割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个人财产则明确归属于个人所有,这就像是属于每个人的专属物品,不会参与到共同财产的分割之中。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仍处于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如同这财产还在他们共同的“保管箱”里,双方有责任共同妥善地管理和维护它。 倘若其中一方在冷静期内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这就好比偷偷拿走了共同的财宝,很可能会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此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追回被擅自处分的财产或者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每一个离婚案件的具体财产分割情况都会因其自身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而有所差异。 就好像每一个家庭的情况都是独特的,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遇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专业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静处于离婚冷静期,共同财产有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双方对房产归属及存款分割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存款也处于混同状态。冷静期内,小朱未经小静同意,擅自将部分存款取出用于自己的生意投资。 案情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共同财产依旧属于共同共有状态,小朱未经小静同意擅自处分存款的行为,明显损害了小静的合法权益。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来作出判决。而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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