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通常情形之下,到了离婚的时候,这处房产应该平均地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让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而这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与之相应的补偿;要是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2.要是夫妻双方在购买这处房产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了各自所占的份额,那么就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份额来进行分割。 3.婚前由其中一方支付了首付,而在婚后是双方一起共同偿还贷款的,在离婚的时候,这处房产归属于支付首付的那一方所有,不过共同偿还贷款的那部分以及其增值的部分,应该由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 4.假如这处房产是其中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处房产仍然归属于该方所有。 但是,另一方有权利就共同偿还贷款的那部分以及其增值的部分,向对方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总而言之,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以此来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一处房产分割产生争议。该房产存在多种情况交织,如是否夫妻共有、有无份额约定、首付及还贷情况等。双方对房产归属及补偿问题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双方可协商归一方所有,该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购房时约定份额,则按约定份额分割。 3、若一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获补偿。 4、若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该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可要求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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