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个情境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来处理共同财产,也就是由双方协议处理。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就得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来进行判决。 在判决时,会秉持着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较为广泛,像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其中。 还有生产、经营、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另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也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有一些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这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一方因遭受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是对其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举例来说,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对其进行分割时,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以及在房产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 再比如,工资收入在离婚时必然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依法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婚后购买的房产,小朱认为自己出资多应多分,小丽则认为自己对家庭付出多也应多分。此外,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小丽主张也算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考虑双方出资情况及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小朱婚前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小丽主张缺乏法律依据,该部分财产不应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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