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个人的工资卡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宜中,个人的工资卡往往被视作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卡内的工资收入是因工作而获得的收益,这部分收入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各类收入,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范畴。 不过呢,要是工资卡中的资金有着明确的婚前财产来源,像是婚前就有的存款被转入工资卡中,或者经过婚前财产公证等方式,明确约定该部分工资卡资金为个人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这部分资金就可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工资卡中的资金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当存在特殊情况时,就必须依据具体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以确定工资卡中的资金到底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对于小朱工资卡内的资金归属产生争议。小朱称工资卡中有部分是婚前存款转入,应属个人财产,小李则认为工资卡内所有资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卡内正常的工资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因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工作获得的收益。 2、若小朱能提供证据,如婚前财产公证等,证明工资卡中部分资金有明确的婚前财产来源,那么这部分资金可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否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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