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是否必须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并非是必然的情况。
通常来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所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不过,要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约定某部分财产归其中一方所有,又或者决定某些财产暂时不进行分割等,那么法院会充分尊重双方的这种意愿。 另外,像婚前财产,这是婚前就已经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自然不会在离婚时被分割;还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类财产有着其特定的性质和用途,通常也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总而言之,离婚诉讼是否必须进行财产分割,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具体的情况,主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以及所涉及财产的性质等多种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提起诉讼。小朱认为离婚就必须进行财产分割,而小李则觉得他们婚前有约定部分财产不必分割,双方产生争议。他们婚后有工资、投资收益等共同财产,小李曾因人身损害获得赔偿,小朱要求分割所有财产。 案情分析: 1、工资、投资收益等婚后共同财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需分割,但双方有约定除外。 2、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应分割。 3、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具有特定性质,通常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小朱要求分割所有财产不合理,法院应尊重双方合法约定及财产性质来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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