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能要回来吗自愿赠与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被自愿赠与给小三时,通常是能够要回来的。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分权力,这意味着任何一方在处置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倘若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了小三,这种行为无疑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法律条款,在此种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赠与行为。 法院会仔细审查相关情况,倘若认定该赠与行为确实损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利益,那么就会作出判决,撤销该赠与,让财产重新回归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之内。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小三已经为该财产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且并不知道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对赠与行为的撤销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法院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和判断,以确保最终的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公平合理地维护各方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未经小李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自愿赠与给小胡。小李知晓后,要求小胡返还财产,小胡拒绝,小李遂向法院起诉。小胡称自己不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自己也付出了一定代价。 案情分析: 1、小朱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给小胡,损害了小李的权益,小李有权起诉要求撤销赠与。 2、小胡若不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支付了合理对价,这会对赠与撤销产生影响,法院需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依法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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