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婚前买房婚后办证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其一,在婚前就已经完成了购房款的支付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这样的房屋毫无疑问应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因为从法律和实际情况来看,购房款的支付以及产权登记的时间节点都在婚前,这就明确地表明了房屋的归属在婚前就已确定。 其二,即便婚前购买了房屋,但却是在婚后才完成的房屋产权登记,并且登记在购房人一方的名下。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和通常的理解,该房屋依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这是因为产权登记的时间虽然在婚后,但房屋的购买行为以及主要的财产投入(购房款)都是在婚前完成的。 不过,如果在婚后办理房产证时双方约定该房屋为共同所有,或者有其他能够证明该房屋为共同财产的证据,像婚后共同还贷等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就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婚前买房婚后办证到底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购买了一套房,购房款已全额支付。婚后办理房产证,登记在小朱一人名下。小胡认为这应是共同财产,因为是婚后才拿到证。小朱觉得这是自己婚前个人财产,自己婚前已付清房款,没有约定为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朱婚前已支付购房款,虽婚后办证且登记在小朱名下,若无特殊约定应为小朱个人财产。 2、小胡认为是共同财产缺乏依据,没有证据表明双方有共同财产的约定或者有共同还贷等将其视为共同财产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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