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卖房对方失联不能签字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离婚协议里面清楚地规定了房屋的归属以及处理的办法,那么就能够凭借这份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房屋的归属并且办理过户的相关手续。
在进行诉讼的这个过程当中,是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等一系列的方式,把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给对方的。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确保对方能够知晓诉讼的相关事宜,从而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并没有对房屋的处理作出任何的约定,那么首先就可以先针对房屋的归属以及处理这件事情进行协商。 要是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结果,同样也需要向法院提起起诉。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作出相应的判决,当判决生效之后,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了。 这一系列的流程都是为了能够合法、公正地解决房屋归属的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管是处于哪种具体的情况,都一定要准备好离婚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一系列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在诉讼或者办理手续过程中的主张。 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当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费用以及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这就需要当事人保持耐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完成各项手续,以确保房屋归属问题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写明房屋归小朱,但小李拒不配合过户。小朱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属并办理过户,法院通过公告送达文书。而小胡和小丽离婚时未约定房屋处理,协商不成后小胡起诉,法院判决后小丽仍不配合过户。争议点为一方不配合房屋过户时另一方如何维权。 案情分析: 1、若离婚协议已明确房屋归属,一方不配合过户,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起诉,法院可公告送达文书,胜诉后可凭判决办理过户。 2、若离婚未约定房屋处理,协商不成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不配合的一方也不能阻碍另一方持判决书办理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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