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房只有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贷款房仅登记在男方名下,在离婚时通常依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分割。
其一,倘若此房是在婚后购置的,即便只在男方的名下进行了登记,一般也会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分割方式,要是协商无果,法院通常会结合出资情况以及还贷情况等诸多因素,综合地去判断房产的归属以及另一方应得的补偿份额。 其二,要是该房屋是男方在婚前购买的,然而在婚后双方一起参与了还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就可以主张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的相应权益。 法院在判定具体的分割比例时,会充分考虑房产的市场价值以及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等因素。 总之,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对于贷款房的具体分割方式,必须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判定,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男)与小李(女)面临离婚。他们有一套贷款房,登记在小朱名下。小朱称房子是婚前自己买的,小李则表示婚后共同还贷。对于房子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房子应归自己,小李认为自己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有权益。 案情分析: 1、若房子是婚后购置,登记在小朱名下也属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定归属与补偿份额。 2、若房子是小朱婚前购买,但婚后有共同还贷,小李可主张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权益,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判定分割比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