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女方买房婚后加男方名,是否属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女方在婚前购置了房产并于婚后将男方姓名添加入房产证书,则此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此外,婚后在房产证书上追加男方姓名的行为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予行为,当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后,赠予行为便正式生效,从而使得该套房产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时。 值得注意的是,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这套房产同样亦可作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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