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能否查看孩子的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法律不会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除非能够明确证明他们将夫妻间的共有财产秘密地转让给其子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未成年人身在未曾步入职场,未获取经济收入的阶段,因此在父母办理离婚手续时,尚未成年的孩子无法参与家庭财产的分配。 然而,未成年人同样具备通过特定途径积累个人财产,并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为此,夫妻二人在离婚程序中,不得将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混入夫妻共有的财产项内,再行进行分割处理。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以下几种财产状态可被确认为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1、在学业上取得的丰硕成果转化而来的奖励金,由于学业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或是通过见义勇为行为而获得的由政府颁发的奖金等; 2、从他人赠送的礼物或遗产等方式中所获取的财产权益; 3、按照遗志进行继承而得到的个人财产。 此外,祖父母辈的亲人们亦可通过立下遗嘱的形式,将部分遗产继承权赋予孙子孙女或外孙外女们,因此,未成年人士透过遗嘱继承等程序所获得的财产,依法应归属于其自身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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