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次性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了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所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应视为夫妻二人共享。
在此前提下,若夫妻两人之间未曾就房产的产权归属签订过任何协议,那么无论购房契约或是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记载的购买者或所有权人才有权持有,也无论在此基础的协议中是否明确提到共有权的情况,更不必计较夫妻双方在购屋过程中的出资比例如何分配,所有这些房产都将被视为是属于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资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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