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双方已就财产归属达成书面协议或虽未签署书面文件但双方对此并无任何异议,那么当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应当按照该协议或共识进行处理。
然而,如有任何规避法律规定的约定,则此类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以及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从继承、赠与中获得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在承包、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所获取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所享有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等。前述法律规定,离婚时,个人财产的部分,不得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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