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把工资都花了算侵犯老婆权益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婚后所取得的薪资收入毫无疑问地构成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这也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双方都拥有平等的使用权,故而并不构成侵犯妻子权益之举。
在我们国家的民法典中,所谓的“共同财产”通常专指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后获取的各类财产。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一般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在婚烟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皆应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并且在此期间内并不会进行明确的份额划分,而是由各方面对面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然而,若男女双方最终选择离婚,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便需要对财产份额进行划分,通常会以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