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财产把老公名字去掉,属于老婆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夫妻双方同时购入房屋时,尽管房产证上只署名其中一方,或是双方父母支付了首付,但贷款则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偿还,那么该套房产权应视为共有所属。
2、在婚后进行的购房行为中,若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只落于一方子女名下,或有夫妻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形可视作个人所有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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