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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无异议,如何理解遗漏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结束之后,倘若发现存在未曾纳入清点范围内的财产,例如一方向配偶隐瞒、转移、变卖、毁灭其共同拥有的财产,或是恶意制造债务试图侵吞对方财产所导致的财产划分误差,那么,双方当事人便可通过协商达成新的价值分配协议,亦或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对其进行再次清查与财产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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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