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房子只有一人名离婚后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者姓名的登记问题,无论是仅登记配偶一方的姓名抑或双方的姓名,都不会对房屋所有权产生实际性影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该房屋确系一方父母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资助购置并以其子女名义进行登记的房产,或者属于一方婚前自行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那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此类房产将被视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异之时无需与另一方进行分割。 再者,倘若该房屋为双方父母在夫妻结婚后联合提供赞助购置的房产,那么根据出资比例,双方对该房屋享有相应产权份额。 对于均等支付按揭款购得的共有房产,应当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当夫妻关系破裂面临离婚之时,双方应对房产进行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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