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买的车登记子女名下子女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结婚之后,车辆是以配偶父母的名义购买的,那么就需要根据相关资金投入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该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如果该车辆完全由某一方的个人财产所购得,那么无疑可以被视为其个人财产,而在此情况下,男方或女方都无权要求对该车辆进行分割。 反之,倘若该车辆是凭借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获得的,那么毫无疑问该车辆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便具有合理的权益去要求对此车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