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年后可以再起诉财产分割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离婚这一课题,不仅仅包括了夫妻之间亲密关系的终结,还涵盖了关于共通财产分配的纷争。在此过程中,我们提倡鼓励通过平等友好地协商来达成共识。然而若无法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则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离婚后多年才注意到仍存在未被合理分配的财产,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再次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特别提醒大家,此类申请应在诉讼时效内完成,否则可能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请各位保持关注和谨慎态度,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维护您的法定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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