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房产公证是否可以转为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给婚前个人房产办理过公证手续后,该房产一般不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公证之后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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