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第三次能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两次起诉离婚都未被判决离婚后,第三次起诉离婚获得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一直秉持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重要原则。 前两次起诉未被判决离婚,这意味着夫妻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彻底破裂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但到了第三次起诉的时候,法院会对此给予更高度的重视和更为慎重的考量。 要是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像是双方已经分居满了两年,其中一方存在重婚行为,又或者是有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那么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倾向于做出判决离婚的决定。 不过,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第三次起诉就肯定能够判决离婚,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得依据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来确定。 法官会全面地对双方的意愿、婚姻最初的基础情况、婚后的感情状况以及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的考量和分析。 综上所述,第三次起诉离婚确实有比较大的机会能够被判决离婚,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事情。 所以,在决定第三次起诉离婚之前,最好能够充分地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就能增加最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结婚多年,小朱因感情不和先后两次起诉离婚均未获判离。第三次起诉时,小朱主张小李长期虐待家庭成员致感情破裂,要求判离,而小李辩称感情未破裂,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案情分析: 1、前两次未判离表明法院认为当时夫妻感情尚有挽回余地。第三次起诉,法院会更慎重,若小朱能提供小李虐待家庭成员的确凿证据,判离可能性较大。 2、但最终结果还需综合考量,如双方意愿、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及有无和好可能等,不能仅因第三次起诉就认定必然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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