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离婚需要两个人一起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办理协议离婚这一事宜,是必须要夫妻双方一同前往的。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时,就应当签署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而且还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这份离婚协议呢,要明确地体现出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处理等各个方面的事项,都要达成一致的意见。 倘若只是其中一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那么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该申请的。 不过呢,如果一方选择起诉离婚,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根据法院所发送的传票来决定自己是否要去参加应诉。 总而言之,协议离婚这个过程必须要有双方共同参与才行,而如果是起诉离婚,另一方就需要配合整个诉讼的程序,以确保离婚相关事宜能够依法依规地进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欲离婚,小朱想协议离婚,小李却想诉讼离婚。小朱认为协议离婚方便快捷,自己起草好离婚协议,独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登记机关未受理。小李随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小朱收到传票后不想应诉,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小朱独自前往不符合规定,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2、小李起诉离婚后,小朱应配合诉讼程序,若不应诉,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但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小朱应积极应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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