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必须回婚姻登记地办理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不一定哦。
通常来讲,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一般是在婚姻登记地呢。
不过呀,要是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啦,那这时候另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哦。
要是涉及到诉讼离婚呢,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的哦。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呢,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啦。
所以呀,离婚这件事并不是一定就得回到婚姻登记地去办理呢,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哦。
比如说,如果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了,那为了方便起诉离婚,就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啦。
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那可一定要进一步去咨询专业的律师哦,让他们用专业的知识来为大家解答和提供帮助呢。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长期在外地工作,离开住所地已超过一年。现两人决定离婚,小李认为应到婚姻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小朱则认为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此案中,小朱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小李若起诉离婚,选择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若选择协议离婚,一般在婚姻登记地办理。但涉及此特殊情况进行诉讼离婚时,应按照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来确定办理地点,而非仅局限于婚姻登记地。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6: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