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同意离婚可以马上办理证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夫妻二人都自愿选择离婚,那么首先得签署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
接着,他们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在婚姻登记机关这边,会仔细核查双方是否真的是出于自愿而离婚,并且也会确认他们已经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都达成了一致意见。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然后颁发离婚证。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之内,如果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应当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倘若没有申请领取,那么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其中一方存在法定过错等特殊情况,那可能就需要经历诉讼程序等,整个过程就会变得比较复杂。 所以说,并不是仅仅因为两人都同意离婚,就能够立刻办理相关证件,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自愿离婚,签署了书面离婚协议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登记机关核查时发现小朱在财产分割上突然反悔,这一争议导致登记未能完成。三十天内,小朱明确表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夫妻自愿离婚需签协议并到登记机关申请,且各方面达成一致才能登记发离婚证。 2、在三十天的冷静期内,一方可以撤回申请,小朱在财产分割反悔后撤回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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