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离婚冷静期可以提前一天去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在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接下来的三十日便是冷静期。 这个期限是为了让双方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2.期限届满后,还有三十日的时间,在此期间,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3.这一系列的规定是为了保障离婚的合理性和慎重性。 因为离婚是一件重大的事情,需要双方充分考虑清楚,不能轻易做出决定。 所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依次进行,不能提前或跳过某个环节。 如果提前去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会受理,这是为了维护离婚程序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总之,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为了让离婚更加理性和慎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开始,期间小胡劝小朱再慎重考虑,小朱动摇。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小朱未与小李一同去申请离婚证,小李认为小朱违反规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小朱未去,存在程序上的失误。 2、小李认为小朱违反规定是合理的,因为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按照法律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为维护离婚程序的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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