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案件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离婚案件里呀,如果遇到对方不接传票的情况呢,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啦。
2.法院会选择在法定的报纸上,或者是在法院自己的公告栏等地方刊登送达公告呢。
这个公告期呀,是整整60天哦。
等到公告期满了呢,就视同已经送达啦。
3.在这60天的公告期间呀,诉讼程序可是会正常进行的哦,不会因为对方没有接传票就停下来呢。
4.要是对方在公告期届满之后呀,还是没有到庭来参与诉讼呢,那法院就会根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啦。
不过呢,这里要注意哦,缺席判决并不一定就能完全满足原告的诉求呢,法院还是会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来作出公正的裁决哒。
5.总之呢,通过这种公告送达的方式呀,能够很好地确保诉讼程序的合法进行,从而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与小李离婚,法院给小李传票,但小李不接传票。法院采用公告送达,在法院公告栏刊登送达公告,公告期60天。公告期间诉讼程序正常进行。60天期满小李仍未到庭,法院将依据小朱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审理判决。争议点在于小李不接传票影响诉讼程序。
案情分析:
1、公告送达是应对不接传票情况的有效方式,保障诉讼程序正常推进。
2、虽然进行缺席审理判决,但法院仍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不一定完全满足原告小朱诉求。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20: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