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的补偿提前给对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中的补偿事宜,可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决定是否提前给予对方。
倘若双方达成一致,约定在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就支付补偿款,那么就应当依照约定去执行。 倘若约定是在特定的条件得以满足或者特定的时间到来时才支付,那就应该在相应的条件成就或者时间到达的时候进行支付。 提前支付补偿款的好处在于能够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让对方可以及时地获得应得的补偿。 然而,这里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就是如果提前支付了补偿款,而对方却没有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其他义务,这就可能给己方带来一定的风险。 反之,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支付补偿款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应该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进行支付。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双方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明确约定好补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 这样可以让整个离婚过程更加顺利,也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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