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能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在《民法典》中有所提及,它是离婚程序里的一个重要环节。
其主要目的,就是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前能冷静地思考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 在这个冷静期内,不管是哪一方,都有权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要是有一方不愿意去办理后续的相关手续,那婚姻登记机关自然就没法给这一方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如果双方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并且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双方确实是自愿要离婚的,同时也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的事项都协商好了,那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当为他们办理登记手续,然后颁发离婚证,这样他们就可以正式离婚。 要是在这个期间,有一方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就会继续存续下去,不会因为之前的申请而发生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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