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第30天可以领离婚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被设定为30天,这个时间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2.在第30天的时候,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领取到离婚证。 因为还有后续的规定,假如在第30天届满后的30天时间范围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就可以看作是离婚冷静期已经届满了,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就应当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3.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在这个过程中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整个离婚登记申请就会失效,也就无法领取到离婚证了。 4.所以,仅仅处于离婚冷静期的第30天这一阶段,是不能确定一定就可以领取到离婚证的,这需要看后续双方的具体行为以及是否满足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如果双方都坚持申请离婚且没有撤回,并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那么就可以顺利领取离婚证; 反之,如果有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就无法领取离婚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在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从这一天起离婚冷静期开始计算为30天。第30天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未撤回申请。争议点在于此阶段是否一定能领取离婚证。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30天从申请日起算,30天后30天内未撤回申请则冷静期届满可办离婚登记发证。 2、若一方在此过程中撤回申请,整个离婚登记申请失效,无法领取离婚证,需看双方后续行为及是否符合条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