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在外省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在外地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遵循着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不过,有以下这些情况时,女方就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 第一种情况,要是被告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了,那就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也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第二种情况,要是夫妻双方都是军人,那就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第三种情况,当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是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第四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超过一年,其中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李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朱(女方)欲离婚,在自己住所地提起诉讼,但小李认为应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自己住所地法院才有管辖权,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在自己住所地起诉。 案情分析: 1、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权。 2、但本案中小李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这种情况下小朱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法律规定可由小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小朱的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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