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变更协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进行变更协议有着特定的程序。
其一,双方必须就想要变更的内容达成统一意见,并且将这些变更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 在书面协议中,要清晰地明确具体的变更事项,像子女的抚养安排、财产的分割方式等各个方面都要详细说明。 接着,双方要携带自身的身份证、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以及新形成的变更协议等相关的材料,一同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要是这些材料符合相关的规定,就会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并且重新发放离婚证。 另外,如果在离婚后的一年时间内,对于财产分割方面产生了反悔的情绪,想要请求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人民法院是应当受理这一申请的。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理之后,如果没有发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不良情形,那么就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财产分割反悔,想变更协议。小朱认为某些财产分割不合理,小李则不同意。小朱于是自行拟定变更协议,未与小李达成统一意见,就拿着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被拒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发现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 案情分析: 1、小朱未与小李就变更内容达成统一意见,不符合变更协议程序。 2、小朱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就请求变更财产分割协议,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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