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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房合同赔偿一般有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请仔细查阅您所签订的合同,看其中有否明确注明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是该项违约金如何进行计算的标准。如确实存在相关内容,您有权据此向违约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房屋购置的交易过程中,一份完善的商业合同通常会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手段和法律效应。当守约方遭受另一方的违约行为时,敬请关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依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合同会约定按照每日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自违约方违约的次日期开始,计算并累积到真正执行完合同义务的那一天为止。
2.确认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若认为其并不合理,您有权提出增加或降低违约金的申请。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当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理由,请求法院予以减少时,法院将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酌情予以调整;而当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为理由,请求法院予以增加时,法院则应以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为准,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因此,要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需要先确定损失的具体金额,然后再根据这个金额来决定是否需要提高或降低违约金。
3.如果您所签订的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的标准,那么您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您仍然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在房屋购置的交易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但其中一方因逾期支付房款而产生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可以以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基础,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损失赔偿额;同样地,如果出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房屋,也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损失赔偿额。
此外,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购房者也可以以已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基础,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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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4: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