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强制险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买商品住宅而发现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业主,应当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间内,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维修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因业主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此项权利,导致超过保修期限,那么此类情况将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与保护。当涉及到超过保修期限的房屋需要进行维修时,需根据该房屋的所有权性质进行判断。若问题仅出现在单个业主的私人空间范围内,即属于业主的专属部分,业主有权自主选择聘请专业维修人员或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特定服务对此进行修复,然而相关费用应由业主自行承担。倘若问题发生在整个房屋的共享区域,同样也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进行维修工作,但所需费用应由相关业主依据各自所占有的所有权比例共同分担。
如若共享部分或公共设施、设备需要进行大规模修理、中等程度修理、更新换代以及改造等工程,必须经过业主大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批准后,方可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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