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交后能拿到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倘若您已经与他人签署了关于买卖房屋类别的合同时,对于已经收到的定金,其相应的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若向对方交付定金的一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那么此时,接收定金的一方应当将定金作为支付房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额返还给对方; 其次,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出现了严重违约行为,那么接收定金的一方有权选择不将定金返还,而是将其作为对违约方的赔偿金额; 最后,如果接收定金的一方出现了严重违约行为,那么交付定金的一方则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在您与他人签订买卖房屋合同之后,对于已经收到的定金,您需要按照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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